南方能源监管局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
1. 如何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?
答:南方能源监管局从2013年12月27日起已启用新版电子政务平台,在南方能源监管局门户网站(http://nfj.nea.gov.cn/)选择用户登录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填报。
其中,新申请企业通过注册获取账号登陆;已持证企业可根据许可证上信息通过找回密码登陆电子政务系统,在“类型选择”处根据情况选取第1项或第2项。
补 充说明1: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相关业务的办理均采用同一登录信息,如该企业已办理过其它业务,则无法通过找回密码获取登录信息,请企业内部自行协调,如 未解决,将企业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及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发送至nfjdlxk@163.com,我局会将密码重置为8个1。
补 充说明2,企业在提交许可申请前应完善企业资料(填报自查的企业,可后续完善),其中属于企业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信息无法修改,如与所持许可证上信息不 同,可将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发送至nfjdlxk@163.com,我局经核实处理;如与企业现有信息不符,请完善信息后,办理相应的登记事变更、许可事项 变更。信息已填写完整后,仍法办法办理相关业务,请致电系统咨询电话。
2. 申请人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如何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?
答: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,对于部分申请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,只要依法经工商登记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发电经营主体都可以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(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制企业、个体户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)。
上述B公司具有三个分公司,则由B公司在网上办理大厅注册后,分别为三个分公司所属机组申报许可证,一个分公司单独一份申报材料。相应的一个分公司发放一个许可证。
3. 什么是四类主要管理人员?能否岗位兼职?
答:根据电监会9号令规定: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级(安全、生产、技术负责人须电力专业职称、财务负责人须会计类职称)以上技术职称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,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(财务)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。如不具备,可按以下情况处理:
(1) 四类负责人中如果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,可在对应的附件中提供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第二人材料,如:安全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,但为助理工程师职 称。在申请表中填写总经理的简历和职称,在附件中除了提供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、任职文件和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外,补充提供安监部部长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任职 文件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(2)前三类负责人如果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,也无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第二人,南方能源监管局在许可证“特别规定事项”中备注,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人员资质条件。不具备中级职称的相关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,并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。
(3)财务负责人如果不具有财务类专业背景和财务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,须在附件中补充提供财务部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任职文件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(4)一人最多允许兼任两类负责人,对于下列的发电企业,四类人员兼职情况允许一人兼任其中两项或多项职务。。
a. 总装机 6MW(不含)以下小水电;b. 太阳能、风能、生物质能、海洋能、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; c. 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。
4. 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,如何提供财务资料?
答: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,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验资报告和最近一年审计报告(包括审计报告正文、资产负债表、利润及利润分配表、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)和财务分析报告。
5. 什么情况下可以简化所提交财务资料?
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,(1)总装机 6MW(不含)以下小水电; (2)太阳能、风能、生物质能、海洋能、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; (3)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。可按下述方式简化财务资料:
(1)财务资料方面。成立2年以上的,不再要求提供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,企业可提供最近2年的财务情况说明;
(2)成立不足2年的,不再要求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、验资报告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,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。
6. 附件材料如何制作成TIF格式?
答:附件的制作方式如下:
1. 先把复印件扫描成单个JPG格式。2.新建一个WORD文档,在文件里的“插入”菜单里,选择“图片”一栏,然后点击“来自文件”即可添加所须图片;如需 要添加的图像超过一页,可继续添加,直至添加完成;3.完成后点击打印,会出现”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mage Writer”这个打印机选项,点击打印后,会生成一个TIF格式的文件,这个就是我们附件所要求的格式。(所有附件建议黑白扫描)
7.申请材料提交后,如何得知是否需要是否受理或者是否需要补充材料?
答:您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“我的待办”区域查看需要补正的信息。
8. 提交申请材料后,如何得知是否通过审批?
答:可以在电子政务平台“我的许可区域”查看及维护自己的许可信息及查看业务办理进度。此外,通过申请的企业,南方能源监管局会按批次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9.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系统问题,功能无法正常使用,怎么处理?
答:对于部分功能无法使用,可将存在问题描述或截图,连同登陆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、密码发送至nfjdlxk@163.com,我局经核实处理。
10.年度自查报如何提交?
答:自2013年度起,持证企业自查均通过南方能源监管局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在线填报。企业登陆后,可点击右侧“我的待办”选择自查报告进行填报。需WORD版可在局主页下载中心>行政许可栏目下载。2013年度自查报告可见见通知:
http://nfj.nea.gov.cn/action/front/contentAction_initViewContent?content.contentId=xzzx258。
11、自查填报过程中,部分项目无法填写怎么处理?
答:企业应尽量按填报要求完善相关资料,便于后续进行评价。其中,部分小水电项目信息中,环保工作确未开展的,可填写“\”;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取得的,可先行提供财务报表;股权登记时间,应填写注册或股权发生变更的时间。